臺北市立石牌國民中學交通安全與輔導實施計畫
一、實施目標
(一)輔導學生執行交通安全導護,培養自治、自主的能力。
(二)加強輔導措施,有效導正學生偏差行為和習慣。
(三)結合社區和家長資源,培養學生服務樂群的人文涵養
二、實施原則
(一)以鼓勵替代處罰。
(二)以服務為目的、倡導參與。 、
(三)自我實現、熱愛生命。
(四)危機處理、防範重於治療。
三、主辦單位:學務處
四、協辦單位:輔導室、總務處
五、實施辦法
(一)擬定校園人車分道管理輔導辦法、校園停車管理輔導辦法和校園門禁管理辦法,以維護校園交通安全。
(二)建立學生通學資料,妥善規劃上、下學動線,並訂定實施辦法。
(三)召開導師會報,請導師協助交通導護,並擬定交通導護值勤辦法,以維護學生上、下學安全。
(三)規劃家長接送區,並於學校日對家長加強宣導,並隨時考查宣導。
(四)請校警協助校門口之交通管制和指揮,並訂定門禁管理辦法,以維護師生安全。
(五)組訓學生交通服務隊,並訂定學生服務隊組訓實施要點。
(六)設置社區商店愛心站,並訂定推廣與考核辦法。
(七)訂定學生違規輔導辦法,確實執行考核,以收糾正、輔導
(八)建立交通安全通報系統和成立危機處理小組,使交通傷害降至最低。
六、預期效益
(一)培養學生守法、守規的習慣,體認交通安全之重要。
(二)培養交通安全人人有責的共識,師生熱心服務和參與。
(三)培養學生改過、反省的機制,培養正確價值導向。
七、評鑑與考核
(一)確實執行輔導紀錄,追蹤考核學生偏差行為。
(二)於期末導師會報和輔導會議提出違規學生輔導之檢討。
八、本計畫呈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