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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察隊值勤須知(2006)

糾察隊值勤須知


糾察隊值勤須知:

  1. 糾察隊負責本校同學違規行為之登記,維護學校良好風紀。
  2. 糾察隊本身必須嚴守紀律,行為端莊,以服眾望。
  3. 值勤時,服裝要整齊,左臂要佩帶臂章,姿勢要端正,不可聊天講話,遇到老師要主動敬禮並大聲問:「老師好!」
  4. 分四組輪值(每四週輪值一次):輪值小隊負責當週每天上、下學同學安全及秩序的維持。
  5. 執勤時間為:
    (1)上學時間:6:55 ~ 7:30
    (2)
    放學時間:16:50 ~ 17:10(沒有第八節時為15:50~16:20)
    (3)
    朝會時間巡視校園。
    (4)
    另外,每天安排兩位糾察值日,於7:30 ~ 8:20在校門口登記遲到同學。(登記完請將遲到登記表送到生教組)
    (5)
    校內重要活動(校慶、運動會、畢業典禮、優良學生選舉等)協助秩序之維持。
  6. 值勤時,遇有同學違規(服儀不整、穿越馬路)之行為時,要予以勸導,勸導無效再登記起來。
  7. 登記單務必要寫上被登記同學的學號(或班級、座號)、違規事項(編號)、日期,並簽名以示負責,登記班級一律用7、8、9年級稱呼。若在十字路口值勤,請協助導護媽媽維持同學行進的秩序。
  8. 遇段考兩天:
    第一天上學、放學皆不值勤。

    第二天上學不值勤,但放學12:00 ~ 12:25需值勤。
  9. 放學期間值勤,書包可以先放在警衛室,下值勤點完名直接背走,以節省時間。
  10. 若臨時有事不能值勤時,請先跟小隊長報備請假。
  11. 每天上午登記遲到的值日隊員,請該週小隊長按照編號安排兩位同學負責。輪值同學要知會自己班上的副班長,讓副班長知道你的行蹤。
  12. 違規及遲到登記務必筆劃清楚,寫上日期及登記者,並且盡速交到生教組以利電腦登錄作業。
  13. 交接:每週五12:35在風雨操場交接。交接時,兩隊隊員務必準時出席,以免耽誤所有同學寶貴的休息時間,以及老師宣導交代事項有所遺漏。
  14. 其他未盡事宜,隨時補充之。

值勤位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