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中防疫專區

教育局12/1防疫新規定

因應12/1防疫新制規定:
依北市教體字第11131031612號函辦理

教室內(含辦公室、合作社、圖書館等室內空間)活動及上課仍需戴口罩
    如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教室內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
     ①.室內歌唱及吹奏課程
     ②.飲食需求
     ③.從事運動活動
     ④.拍攝個人/團體照
     ⑤.教師於室內授課

█教室外得不戴口罩(含走廊),離開教室請將口罩收好,以備下節上課使用

█不強制班級每天量體溫

█外出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若師生本身有「呼吸道症狀」或為「自主防疫」、「自主健康管理」者,基於保護自己及他人仍應戴口罩。

為防止口罩污損遺失,建議學生每天多準備幾個口罩備用,使用過後的口罩請勿隨意丟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