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中防疫專區

教育局防疫通報1104版

學校具感染風險之應變措施

 

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1月3日北市教體字第1113093373號函辦理
(一)確診者(居家照護7日+自主健康管理7日),自111年11月14日起改為居家照護5日+自主健康管理7日)

(二)確診之密切接觸者(居隔0日+自主防疫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