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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 - 行政公告 | 2019-02-11 | 人氣:471

申請資格:

一 本系系友之子女現就讀於國內已立案國中者

二 國中每人新台幣2,000元整,名額國中生每年以20名為原則,於審定後發給獎學金及獎狀

三 申請人資格規定如下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國中在八十分以上者;德行評量或日常評量無不良評語者

    2.有特殊事蹟及表現者

四 繳交資料

    1.申請書一份,由申請學生及家長(本系系友)簽章

    2.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含德行評量或日常評量)正本一份

    3.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4.檢附500字以內簡明自傳一篇,限提交學生本人親筆手寫稿(不接受家長代筆)
五 繳交期限

    申請書及相關資料請於3月15日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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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252673_1081900035_ATT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