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
回首頁
登入
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
本站消息
轉行政院修正「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 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第1、6 點及補充規定,並自110年1月22日生效
人事室
-
行政公告
| 2021-03-10 | 人氣:138
1) PXAA1106001578.zip
03-10 檢送「臺北市政府退休公教人員—樂齡休閒學...
03-11 轉知110年度「臺灣『能」-潔能科技創意...
:::
回新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