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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行政公告 | 2021-03-02 | 人氣:305

、 宗旨

    為鼓勵學生不因家庭清寒或變故而失學能在本會關懷扶助下完成教育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之才特訂定本辦法

 

助學對象: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繳交文件:

(一)助學金申請書。(需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空白及不完整敘述者均不予受理)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五)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六)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
   (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四、申請截止時間:35日(五)16:00前自交至註冊組

 

*相關內容,請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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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