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每學期皆須重新申請,1072實施計畫如附件,其他說明如下:
(一)七、八、九年級學生續申請1072安心就學補助,已於1071期末完成繳交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各項補助將於107第2學期結束前陸續匯入帳戶。
(二)若有新增者或需等待證明文件核發者,請最慢於1072開學後一週內(108年2月15日星期五前)逕向班導師或至教務處索取「1072安心就學申請表申請表」及「匯款帳戶建檔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交回教務處註冊組,以利各項補助申請。
※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2822-4682 #223、22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