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
回首頁
登入
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
本站消息
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員公餘時間兼任街頭藝人,於經各 地方政府同意之場地,以現場表演或創作方式展現自身技 藝並獲取報酬,是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及第 14條第1項規定
公告
人事室
-
行政公告
| 2020-10-13 | 人氣:277
1) PXAA1096006963.zip
10-13 本府員工休閒活動隊社攝影社謹訂於109年...
10-13 公訓處109年「發展職能系列」一般班期1...
:::
回新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