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北市輔世慈善基金會》獎學金
一、主旨:為獎勵身處經濟弱勢家庭仍奮發上進之學子並減輕其就學負擔。
二、對象:
1.依學業成績或技能表現可擇一申請,二項均備者優先
(1)學業成績要求:學業平均70分以上,操行平均70分以上(無小過以上處分),體育平均70分以上
若成績未達申請標準,可請老師於推薦函中詳述推薦原因。
(2)技能表現要求: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擇優提出申請
A.曾取得國內或國外各類競賽優勝者
2.未領取其他單位獎助學金者以及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者優先
三、繳交文件:
1.勵學金申請書
2.自傳
3.申請人個人資料使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
4.108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
5.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6.戶籍謄本
7.家庭狀況證明文件至少一份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2)清寒證明
(3)家庭發生災難或變故之證明
(4)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或說明文件
(5)家庭所得證明
8.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9.推薦函
10.若有特殊表現的證明亦可以附上,將作為審核的加分資料
四、校內申請截止時間:9月18日(五)16:00前
*相關內容,請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