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6月20日北市教體字1093055109號函辦理。
二、本校操場內人工草皮足球場除學期間教學活動使用,平日夜間、假日及寒暑假長期為外界團體租借使用。因高度
密集使用,致使人工草皮足球場嚴重損壞,難以局部修復。
三、為顧及校內師生教學與課程學習需求,須減緩人工草皮損壞速度,本校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日期暫定,視修繕進度而定,必要時得申請延長)暫停外借足球場予外界團體。
四、109年第1季(1~3月)有租借本校足球場之團體,請盡速向本校申請退費(部分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請檢具
下列資料洽本校總務處事務組辦理退費事宜,請洽承辦人江小姐(電話:2822-4682#255)。
(一)場地保證金收據正本及場地保證金退費申請書(如附件)
(二)場地使用費第一季收據正本及場地使用費退費申請書(如附件)
(三)申請人或機關團體之存摺封面影本(帳戶全名須和借用申請名義人或團體相同)
五、市民仍可至本校操場從事個人休閒運動,惟PU跑道禁止穿高跟鞋、釘鞋及所有車輛進入或從事直排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