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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 - 行政公告 | 2020-06-04 | 人氣:465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財政局109年6月1日府授財產字第1093022116號函辦理。

二、考量國內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雖逐漸緩和,惟各國疫情仍在蔓延,經濟復甦仍需時間,本市於109年5月14日議會專案報告「市府對COVID-19疫情各項防疫、紓困及產 業振興作為」宣布紓困措施延長3個月,實施期間由原訂109年3月至5月延長為109年3月至109年8月,共計6個月,與企業及市民攜手共度疫情難關。

三、旨揭9大紓困措施為延稅、減租、減價、優息、補貼、降稅、延租、停租及勞工紓困,倘有相關疑問,可向各權責局處窗口查詢紓困措施內容 。

四、9大紓困措施內容請參考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