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員工發表學術期刊論文及出版專書獎勵
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如附件1)。
二、請於109年3月31日前,依獎勵申請表(如附件2、3、4)內容
併薦送清單(如附件5),函送貴單位擬薦送之申請資料(如
無薦送資料免回文)予本府研考會,以利審查作業。
三、另因性別議題納入加分評估項目,請於上述相關表格內註
明 ,並說明所在頁數。
四、本獎勵作業為完備獎勵機制並廣納案源,業放寬將學位及
升等論文納入獎勵範疇,鼓勵員工以市政議題進行研究;
員工資格亦包括本府公立學校教職員等。
五、相關內容及申請表單同步周知於本府研考會網站
(https://rdec.gov.taipei/Default.aspx)最新消息專
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