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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教學組 - 行政公告 | 2019-11-21 | 人氣:499

1.本計畫內容請詳參閱附件 

(1)本校辦理校內初選,初選方式-資料書審 ,合格者薦送教育局進行市級複選,校內合格名單於期末擇期公告。

(2)欲參加學生須於109.01.10(五)16:00前,將審查資料送至教務處教學組,審查資料不齊備無法受理,敬請見諒

2.書審之報名資料如下(同附件教育局計畫內文件)
A.報名表(如附件一)

B.家長同意書(如附件二)。

C.中、英文自我推薦函 (附件三、四)。

D.英文程度證明文件。(美國交換學生方案英文測驗類型由教育局另案公告。)

E.家庭經濟證明:
E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經濟弱勢學生申請應附文件;證明文件內需有學生名字,且尚於有效期限內)。

E2.稅捐稽徵機關出具之申報學生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之全戶最新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其未達申報標準者,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最新年度所得資料清單(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除外)。

F.參加美國交換生甄選之學生,須於面談時提供近三年英文版學業成績單正本1份。

G.其他個人優秀表現之佐證資料

2.甄選對象:就讀本市108學年度公(含國立)、私立國民中學九年級學生及高中職一至二年級學生。

3.選送地區與名額:全市
(1)加拿大卑詩省Campbell River市:正取5名(經濟弱勢學生至少1名),備取5名。
(2)美國:正取20名(經濟弱勢學生至少4名),備取20名。

4.報名資格:

(1)年齡:民國91年(西元2002年)3月10日(含)以後至民國94年(西元2005年)8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本市在學學生。

(2)在校成績:近三學年度(106學年度第1學期至108學年度第1學期)每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均達70分以上、英文成績70分以上。

(3)日常生活表現:德行評量之生活表現項為「表現優異」以上,且未受小過(含)以上之處分。

(4)英文程度: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同等成績,參閱CEF外語能力檢測對照表)以上。如學生未參加相關檢定,可由目前任教該生的英文老師出具證明;選擇赴美國交換之學生,另須配合參加本局遴選之承辦業者辦理之英文測驗,並達成績及格標準(測驗預定於108年12月28日說明會辦理,詳見附件2-說明會資訊)。

其他說明請詳見附件公文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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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8d70bec-ba4a-4cb2-8f20-8fe61f4c0f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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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3033116_1083113709_ATT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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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3033116_1083113709_ATT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