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石牌國中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實施計畫
一、目的:為維護校園整潔,減少環境污染,減少垃圾量;並養成學生正確處理垃圾的習慣,建立資源回收的觀念,特定此辦法。
二、實施方法:由本校關心環保,熱心服務之師生共同成立資源回收社團,藉以推動垃圾分類資源回收事宜。
三、分類項目:
項目 | 內 容 物 | 放置處 |
一般類 | 纖維、皮革、橡膠、布類、污染紙、粉筆、....等可經焚化爐焚燒處理之廢棄物。 | 中型垃圾桶 |
鋁箔包 | 鋁箔包(請壓扁)、吸管(請投入一般類桶內) | 中型垃圾桶 |
寶特瓶 | 寶特瓶、塑膠瓶(踩扁並另將瓶蓋投入一般垃圾桶內)、鋁罐(請踩扁)、鐵罐、玻璃瓶 | 中型垃圾桶 |
紙類 | 大小紙張、紙箱、粉筆盒、零碎紙、舊書報 | 紙類回收籃 |
四、特殊限制:禁用一次性餐具
五、注意事項:
(一)班級廢紙及寶特瓶、鐵、鋁罐、鋁箔包回收時間:每天中午12:20-12:35到前棟(正心樓)地下室回收。
(二)每日所收集之紙張要確實放置在班級的紙類回收籃內;鐵鋁罐要加以清洗;寶特瓶水要濾乾、瓶蓋丟棄,整齊放置於回收桶內(寶特瓶、鋁罐踩扁)。
(三)外掃區之落葉樹枝要傾倒至垃圾場的專用子母車(紅色)內。
六、獎勵: 每月累計資源回收量,於學期末頒予資源回饋金。
七、敬請全校教師協助事項:
(一) 協助學校進行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工作,並掌握各種機會隨時向學生教育、宣導。
(二) 督導學生確實分類、回收,並請導師對班上垃圾分類表現優異同學給予獎勵。
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之。
九、本辦法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