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府110年8月13日府授消減字第1100132582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透過各級機關及學校,運用數位看板、電子看板、 電子佈告欄或液晶電子看板等具有文字跑馬燈效果之設備,於國家防災日併同地震警報訊息傳遞警報演練文字訊息,提高能見度及擴大宣導成效。
三、本局所屬機關及各級學校如設有上述數位看板等設備,請於110年9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21分播放警報文字訊息-「【110年國家防災日演習】地震速報演練,臨震應變 「趴下、掩護、穩住【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檔名 | 上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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