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石牌國民中學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校日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基本法第二條「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規定。
二、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之規定。
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89年6月17日教秘字第8923967100號函。
四、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0年3月14日北市教秘字第9021856100號函。
貳、目的:
一、結合家長、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共同參與學校教育事務。
二、鼓勵教師發揮專業規劃能力與作為,推展主動創新之教學效能。
三、促進親師溝通與合作,增進學校與家長、社區之良好互動。
四、創造優質學習環境,提昇教學品質。
參、活動日期:109年9月11日(五)晚上18:30 ~ 20:50
肆、活動流程:
時間 |
活動內容 |
主持人 |
地點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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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 | |
校務說明 |
校長及 家長會長 |
活動中心 3樓 |
一、校務說明 二、家長會冷氣小組說明 |
18:30 | 19:10 |
教學計畫諮詢 |
領域 教師 |
歷史、地理、公民、視藝、表藝、音樂、健教、體育、家政、輔導、童軍、生科、資訊教師接受家長個別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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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 | 20:00 |
國英數理生物科 教學計畫說明 |
家長 |
各班 教室 |
一、國文、英文、數學、生物、導師(7年級)教師依排定時段至各班進行教學計畫說明。 二、國文、英文、數學、理化(8、9年級)教師依排定時段至各班進行教學計畫說明。 △每位8分鐘-每位老師說明不超過5分鐘、家長提問3分鐘 |
20:00 | 20:50 |
班級經營計畫說明暨親師座談會 |
導師 |
ㄧ、導師說明班級經營計畫。 二、選舉班級家長代表2名。(須為父、母或其法定代理人) 三、親師溝通及班務討論。 |
伍、組織與執掌:由校長任召集人,輔導主任為執行秘書,各處室主任暨相關組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各年級級導師、各領域教學研究會召集人,共組學校日推動委員會。
執行單位 |
負責人 |
成員 |
工 作 事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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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
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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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策畫及督導學校日相關工作。 |
執行秘書 |
輔導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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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執行並統整與協商學校日各處室工作事宜。 |
教 務 處 |
教務主任 |
教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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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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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務 處 |
學務主任 |
訓育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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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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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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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軍團長 |
規劃指導童軍接待與服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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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務 處 |
總務主任 |
事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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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 導 室 |
輔導主任 |
資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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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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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
辦理資源班家長座談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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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室 |
人事主任 |
助理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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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室 |
會計主任 |
佐理員 |
經費核銷事宜。 |
教 師 會 |
教師會長 |
教師會 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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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導師 |
七、八、九年級 級導師 |
全體 導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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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課教師 |
領域代表 |
全體 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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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長 會 |
家長會長 |
家長會 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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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經費: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校家長會及學校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柒、本計畫經學校日推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